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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密征收预〔2024〕9号

时间:03-25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47

新密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密征收预〔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密市袁庄乡石贯峪村七组集体土地以东,郑煤集团建材公司采矿场国有土地以南,石贯峪村七组集体土地以西、以北,总面积约4.6560公顷,涉及新密市袁庄乡石贯峪村集体经济组织。二、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用设施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征收土地情形。三、工作安排(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新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新密市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密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特此公告。2024年3月18日(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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